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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司法干部在缉私中贪赃枉法 陆丰县依法逮捕庄德昌等五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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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12-30
第4版()
专栏:

公安司法干部在缉私中贪赃枉法
陆丰县依法逮捕庄德昌等五人
本报讯 最近,广东省陆丰县公安局查获一起公安、司法干部在缉私中贪赃枉法、私分价值4万多元的缉私物品的重大案件。陆丰县炎龙公社派出所指导员庄德昌、炎龙公社法庭书记员程耐、炎龙公社淡水大队治保主任程汉深、炎龙派出所民警林生、社员郭雨等5人已被依法逮捕。
今年9月26日,炎龙公社获悉该社一条运输船载有一批走私物品,公社党委立即组织派出所、法庭干警和公社干部组成两个小组伏击。深夜一点多钟,出海打鱼回来的社员郭雨对守候在堤边的庄德昌、程耐、程汉深说:“要抓私我带你们去,但要给我一份。”庄等随口答应。结果,他们在海上抓获一条转运私货的小船,缴获手表12罐(每罐约500只)零四袋(每袋约120只),以及少量人参、香烟等物。上岸后,郭雨即拿走一罐,程汉深提走两罐。庄德昌与程耐商议每人各分两罐。回派出所清点物资时,由该所民警林生提议并经庄、程二人同意,又留下两袋手表及2两洋参。
据初步统计,庄德昌等人共私分3,919只手表、2两人参。其中庄德昌、程耐各分得手表1,300多只、程汉深分得1,000多只,郭雨分得150多只,林生分得80只,程耐的侄子也分得23只。他们贪污私分后,有的迅速转手出售,有的多次转移匿藏,有的分成小包藏在野外。
庄德昌等人在向县公安局上交部分缉私手表时,以“奖励检举有功人员和偿还出勤费”为由,索要“奖金”3,000元,分发给20人,其中最多的分得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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