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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居林海不动一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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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02
第5版()
专栏:新风集

他身居林海不动一木
我县高桥公社党委书记曾庆民,身居林海不乱动一根木头,受到人们的称赞。
曾庆民的大儿子叫曾繁春,家在不产木材的二沅公社上沅大队山头岭生产队,房子是土木结构,缺门少窗,他想修房屋就是没有木材。曾庆民调高桥公社工作后,曾繁春心想,父亲调到产木材的地方工作,弄点木材不用发愁了。他专程找到父亲谈了自己修房屋的打算。曾庆民听了以后,只说了两句话:“我没有批木材的权呀!这个事以后再说吧。”
这年冬,儿子又向父亲谈及要修房屋的事,并说:如果怕人讲闲话,可以由公社写个证明。曾庆民说:“我当书记只有造林护林的权,没有权力批条子砍购一棵树;别的好商量,违反政策法令的事我做不得。”儿子责怪父亲,说他当了“官”就不要家了。好心的同志也劝说曾庆民:“又不是要你经常办这种事,自己用,搞次把子要什么紧?!”曾庆民耐心地解释说:“我是党的干部,哪能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谁家没个亲戚,批给你一次,批给他一次,工作就全乱了。”大家听了认为在理,曾繁春从此也不再提要木材的事了。
曾庆民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还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1981年8月,公社有个家在外县的干部,向公社?下林场非法购买了3根9米长的杉木,用汽车装运,途中被竹木检查站发现了,正好被曾庆民碰见。检查站的同志看到公社书记来了,就问:怎么办?曾庆民毫不犹豫地说:“政策法令规定怎么办就怎么办,木材一定要没收。”3根木材被卸了下来。
曾庆民的模范行动给公社其他同志作出了榜样。1982年以来,这个公社的干部都能遵守政策法令,全社管林护林已蔚然成风,12万多亩山林被保护得很好。
江西铜鼓县广播站 吴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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