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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侨务工作大有作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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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03
第1版()
专栏:社论

新时期侨务工作大有作为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国性归侨、侨眷、侨务工作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了。出席这次盛会的归侨、侨眷和侨务工作者,是来自全国各条战线的归侨、侨眷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党的长期教育、培养下,创造了许多动人的事迹,在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中,作出了宝贵的贡献。我们谨向他们致敬和祝贺!
热爱祖国是广大华侨的光荣传统。“振兴中华”这个响亮的口号,是孙中山先生在海外华侨中首先提出来的。在民主革命时期,华侨和祖国人民一道历尽艰辛,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立下丰功伟绩。新中国成立以来,有近百万华侨回到祖国怀抱,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两千多万侨眷在不同岗位上努力工作。即使在十年动乱中,他们中间的许多人,虽然在政治上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但他们不改爱国初衷,与祖国人民同甘共苦,牢牢地扎根在祖国的大地上。在伟大的八十年代,广大归侨、侨眷的爱国主义精神更加发扬光大。居住在世界各地的华侨心向祖国,以各种方式表达自己对祖国的赤子之心;他们对祖国的繁荣、中华民族的昌盛寄以无限的期望。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侨务工作,充分肯定归侨、侨眷和华侨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始终把侨务工作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针对十年动乱中侨务工作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拨乱反正,绝大多数冤、假、错案得到平反和纠正;历史上遗留的侵占华侨私房等问题,大部分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党和政府根据“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制定一系列侨务政策,保护和激发了华侨爱国爱乡的热情。最近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明确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设立华侨委员会,把“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列为条文,使侨务工作从组织上和法律上得到了根本的保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侨胞、归侨、侨眷的关怀和爱护。
胡耀邦同志不久前视察福建时,曾经强调指出,华侨是一支很大的力量,要让他们为祖国作贡献。归侨、侨眷联系着千千万万海外同胞,发挥他们的桥梁作用,对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发展我国同其他国家的经济文化合作和友好往来,促进我国的四化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和外籍华人都是炎黄子孙,他们中间有许多卓有成就的科学家、教育家、实业家和其他劳动者,不仅为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事业作出了贡献,而且对祖国的四化建设也是尽心尽力的。他们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积极性,我们要加以保护和支持;对他们自愿为家乡经济、文化建设提供便利条件,既要热情欢迎,又不得强人所难。
许多地方的党委和党的基层组织,对这次侨务系统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给予有力的支持,做了许多工作。要继续发扬党和政府重视侨务工作的优良传统,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通过机构调整和改革,切实加强侨务机构,建立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侨务干部队伍,努力开创侨务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肃清“左”的流毒,宣传、落实党的各项侨务政策,切实解决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解决华侨房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广大归侨、侨眷爱国热情越高,我们越应关心他们的疾苦和要求。对于侵犯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在新的历史时期,侨务工作十分重要,大有作为。把广大归侨、侨眷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同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齐心协力,必能为促进祖国四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新的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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