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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住房建设和分房存在的问题 南斯拉夫首都将改革住房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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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08
第7版()
专栏:

解决住房建设和分房存在的问题
南斯拉夫首都将改革住房制度
本报讯 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市工会联合会理事会和共盟市委会不久前举行联席会议讨论住房问题。会议认为在分配住房和建造住房方面应实行实质性改革,并在这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会议建议实行“经济房租”制度,以便为住房建设和维修提供资金。从1983年开始,把贝尔格莱德市的房租增加一倍。这样,每年的房租将占住房造价的2%,从而保证住房的简单再生产。过两三年后,“经济房租”将占公有住房造价的4%,从而能为解决无房户的住房问题保证资金。为了使收入低的家庭不感到负担过重,将修改现有补贴制度。对收入最低的家庭,可以用公有资金弥补部分房租。
会议建议采取的第二个措施是,职工在得到住房时必须根据住房造价交一定份额的个人资金,如其平均收入达不到应该保证的个人收入水平时可以免交。此外,还可以根据法律,用个人的资金和借助有息的贷款购买住房,并允许私人建造住房。
另一个措施是实行“家庭人均平方米数”标准。超过住房标准的部分应完全用自己的钱购买。
会议认为,还应该使住房建设更为合理。住房面积应该小一点,设备简单一点,并选择最合适的建房地点。应利用互助资金和银行的有息贷款保证建造单身公寓。最重要的是按比例地降低单位平方米的造价。
据报道,南斯拉夫建国以来,居民住房建设有很大发展。1951年,居民每人平均住房面积8.7平方米。1981年已提高到超过15平方米。但由于在住房建设和分配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大城市缺乏住房现象仍然很严重。贝尔格莱德市1982年有5.2万个无房户。南斯拉夫《政治报》报道说,靠现有的组织制度和提供资金方式,很难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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