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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发展个体经济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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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09
第1版()
专栏:社论

适当发展个体经济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
个体经济以合法身分重新走上我国经济生活的舞台,为时不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多数人热情地欢迎它,一些人以怀疑的目光审视它,部分人以厌恶的心理排斥它。总之,这个再次出场的经济“配角”,面对的远不全是喝彩声。今天本报刊登《济南个体户经营困难重重》的来信,希望能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的注意。有些人看了,可能会问道: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个体经济到底允许不允许存在,到底要不要有个发展?
对于这个问题,党的政策是非常明确的。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党一直坚持保护和适当发展个体经济的方针,肯定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和必要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发展个体经济的必要性做了充分的肯定。问题是,在具体执行这一政策的时候,有些同志还未能摆脱“左”的思想的影响,对个体经济采取了不正确的做法。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们曾经错误地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个体经济看作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东西,或是看作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我们曾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实际,取缔、合并了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十年内乱期间,更是大割所谓“资本主义尾巴”,个体经济破坏殆尽。现在,当我们重新认识这个问题,重新恢复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时,仍然有些人的思想跟不上形势,转不过弯来。因此,要使个体经济有个发展,就必须提高认识,端正思想。
个体经济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吗?我们明确地回答,不是。所谓个体经济,就是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与个体劳动相结合,劳动者自己养活自己。而资本主义则是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雇佣劳动相结合,资产者依靠剥削劳动者过活。个体经济是与剥削无关的,二者是根本不同性质的两回事。目前我国城镇中的个体劳动者一般都自食其力,为社会为国家尽一己之长,这样做,与资本主义无关,于社会主义有益,理应得到保护和扶植。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个体经济会产生资本主义吗?不会。个体经济是小商品经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其中一部分行业、一部分人有被社会化生产取代的趋势;其中的许多行业和许多人由于经营有特色和灵活性,在相当长的时期会独立地存在着。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体经济有可能上升为资本主义的经济,也有可能遭到破产。在社会主义社会,情况则不同。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早已完成,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已经确立,个体经济通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已被堵死。个体经济的生存只能依附和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对于它的性质,我们不应再有什么怀疑。有的人正是由于对个体经济性质的错误认识,才在思想上把个体经济归入另册,在行动上处处加以刁难和排挤。不清理错误的思想,个体经济就必然发展不起来。
把发展个体经济看作是“权宜之计”也是不正确的。一些人遇到有关个体经济的具体问题时,往往充耳不闻,撒手不管。其实,恢复和发展个体经济,决不是应急的措施,而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就我们的国情而言,社会主义的大生产的发展还很不足,流通领域商品周转不畅,经营水平很低。零售商店宜小型、分散些,不宜过于大型、过多集中;至于修理、照像、洗染、缝纫等,更要求网点广布、经营灵活,以方便群众生活。这一类行业,今后应当放手由个体户来承办。
我国城镇的个体工商业户,五十年代初数量相当可观,群众生活十分方便。目前,虽然经过几年的恢复,全国个体工商户为数仍然很少,同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促进个体经济有一个适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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