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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奖金”岂能十年后补发 杭州燃料站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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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09
第4版()
专栏:

十年前的“奖金”岂能十年后补发
杭州燃料站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处分
本报讯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陈淦、王建人,本报记者林宗平报道:十年前的“奖金”,岂能十年后补发?浙江杭州市财贸办公室党组严肃处理一起巧立名目滥发奖金事件。有关领导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款项全部追回。
去年9月,杭州市燃料采购供应站盗用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名义,作出荒唐决定:给53名干部补发1964年7月到1972年2月的综合奖和附加工资13,900多元。为了筹集这笔钱,他们欺骗银行,以各种名目开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甚至挪用尚未交库的职工认购的国库券1,136元,影响十分恶劣。
站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市第一商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钱宝龙明知故犯,亲自签发了这一错误决定,并得现金230元;财务科副科长黄忠莲,积极出谋划策,分得现金303元;站党委书记赵启水、经理王和德默许和支持了这一错误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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