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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各尽所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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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10
第5版()
专栏:

论各尽所能
胡鉴
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这项制度,人们容易有意无意地把它掰成两半:个人要对社会各尽所能,社会应该对个人按劳分配;前者是个人的觉悟问题,后者是社会的制度问题。
这种理解对不对呢?对,又不尽对。
说其对,是就一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来说,的确要有这个觉悟: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我们成了国家的主人,应该认识到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尽其所能地努力工作。说其不尽对,是就社会主义社会来说,它的职责和作用绝不止于对人们进行按劳分配,而且要从各方面使人们得以各尽所能。各尽所能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也是社会的事情。
为什么这样说呢?
所谓各尽所能,就是每个社会成员都愿意尽量地多劳动,而且都能够尽量地多劳动,从而得以人尽其才,最大限度地贡献力量。但是,这种状况不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就能自然而然地出现的,而是要社会从多方面创造一切必要的条件才能实现的。
首先要从物质利益上使人们愿意尽量地多劳动。
满足需要是人类从事劳动的目的和内在动力。而劳动,有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分,有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之别。如果抹杀这些差别,不顾劳动成果如何,进行平均主义的分配,那怎能使人愿意多劳动呢?社会主义社会应该使人的劳动成果和人的需要统一起来,使人们从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上去关心自己劳动的成果。
其次要从思想教育上使人们认识到应该尽量地多劳动。
诚然,前面说过,就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本身而言,应当觉悟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应当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但是,这种觉悟和认识不是能够自发地产生的,这里仍然有社会应该负的教育的责任。社会主义社会应该通过种种途径,生动活泼地、具有说服力地教育越来越多的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劳动态度和工作态度,在任何情况下自觉地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能力。
另外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创造各种条件,使人们能够发展他们的才能,施展他们的才能,从而得以更多更好地劳动。
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需要有才能。而才能固然有天赋的成份,更多的则是学而知之的。这便需要为培养、训练和发展人们的才能而创造条件。同时,在造就了人们的才能之后,仍然需要创造条件使这些才能得以发挥出来。我们之所以需要对政治经济等体制加以改革,根本目的就在于此。只要考察一下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人们在才能的发挥方面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就能明白这个道理。人的才能之愿意发挥与否,能够发挥与否,是有规律可循的。其实,我们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社会主义建设,都是为了发展并发挥人们的才能,使人们得以尽其所能地工作,以满足社会及其成员的需要。只有做到了这一点,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充分显示出来。
当然,社会主义社会的各尽所能,其内容与意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各尽所能”是有所不同的。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劳动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每个人获得了全面的自由的发展,于是社会产品极其丰富,人们也就可以各取所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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