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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商店和合同工厂——匈牙利经济改革见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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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13
第7版()
专栏:

出租商店和合同工厂
——匈牙利经济改革见闻
张家炽 陈坚发
去年访问匈牙利时,布达佩斯外国记者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问我们是否有兴趣参观出租商店。他介绍说:“这家出租商店的店主是个世界女子体操冠军,现在她改行经商了。”这个建议立即引起了我们的兴趣。
出租商店距记者中心仅100多米远,是一家只有一间门面的小服装店,门上挂着劳尔得克斯针织服装公司分店的招牌。不巧的是,女店主不在,是一位中年男子在接待顾客。他是女店主的丈夫,过去是著名的游泳运动员,五十年代还到中国参加过比赛,现任《体育报》记者。
这位男店主名叫杜查·奥尼可,今年四十四岁;妻子叫兰多什·拉斯劳,四十岁。兰多什曾两次获得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女子体操冠军,也曾荣获匈牙利国家优秀运动员称号。后来她担任体操教练。在有了两个孩子后,她感到当教练不自由,1979年就放弃了体操教练的职务而改行经商。这时正好这家国营服装公司的小分店经营不好,要出租,她就申请租店。出租商店采取投标方式,当时有22人参加投标,兰多什以保证每月交租6,200福林的条件战胜了其余竞争对手,象夺得体操冠军那样,中了头标。于是,她与这家国营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合同,把这个小分店租了下来。这位男店主还告诉我们,他们可以从国营商业批发部门进货,也可以从私人企业进货,并且强调说:“国营商店的职工对商品能不能卖掉可以不关心,我们用自己的钱经营,卖不掉的东西我们是不会买进来的”。我们在店里访问时,顾客不时购物,打断我们的谈话。看上去,生意的确不坏。
在匈牙利期间,我们还访问了一家合同饭店。饭店规模不小,主人却是一位风度翩翩的女青年。据区供销社主席说,这家饭店过去一年要赔35万到40万福林,所以决定出租给职工个人去经营。这位年轻的女主人很有魄力,她愿意承担每月上交利润6万福林的风险,承包这家饭店。她动员父母兄弟5人一起劳动,还雇了3名职工。她在经营管理上进行改革,延长营业时间,增添饭菜花色品种,还请了一个小乐队在周末晚上为顾客助兴。平时电灯、门窗等坏了都自己修理。经过一番整顿,营业大振。原来估计,要做到每月上交6万福林利润,至少每天营业额要达到15,000福林。实际上现在经常超过,有时可达两万福林。
出租商店,或者叫合同商店,是近年来匈牙利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出租商店并不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实际上是一种个人或集体的承包责任制。具体做法是,把一些国家和集体经营亏损的服务性行业交给个人去经营,或者准许国营工厂的职工利用工厂的设备和原材料,在业余时间去生产大企业生产不经济的零部件。目前,在匈牙利已有出租商店、出租饭馆、合同工厂等等。据匈牙利全国小商业者联盟副主席介绍,到1985年底,出租商店可达3,000家。工业部门也在发展合同工厂、合同小组。工业部门直属的405家工厂中,已建立合同工厂或合同小组150个,还有250个正在建立中。
工业部门为什么要搞合同工厂、合同小组?据工业部负责人介绍,匈牙利工厂规模都比较大,全能厂多,管理不便,设备利用率不高,而且大厂要适应市场需要也不灵活,所以现在要把大企业拆开,从大厂中分出小厂来。目前要把30人以下的小分厂包给职工去经营,使之成为合同工厂,承包本厂和外厂的任务。还有一些车间的生产小组,也可以和工厂订立合同,承包生产任务,成为合同小组。这些合同工厂、合同小组的所有制没有变,但经营效果却大不相同,据介绍,这样一来,大企业的领导工作不但可以简化,而且还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设备,并增加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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