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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河县和河南台前县两个大队 跨省联办砖瓦窑 双方社员都得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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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15
第2版()
专栏:农村新事

山东齐河县和河南台前县两个大队
跨省联办砖瓦窑 双方社员都得利
山东省齐河县银杏大队与河南省台前县刘庄大队联办一座砖瓦窑,在银杏大队落成投产。
去年6月,刘庄大队和银杏大队协商,联合在银杏大队开办砖瓦窑厂。他们报请双方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正式签订了建窑合同,并由齐河县公证处作证。合同规定:银杏大队提供土地、机井,保证道路交通方便,处理当地一些事务;刘庄大队负责建窑的一切资金、技术和设备。窑厂人员以刘庄大队为主,不足时由银杏大队配备。窑厂的收入除每年向银杏大队交土地占压费一万元和国家税收外,盈利部分按人员分红。
在银杏大队方圆几十里内过去没有砖瓦厂,当地群众买砖瓦很困难。刘庄大队地处黄河泛区,人均不到9分耕地,劳力剩余,却有不少烧砖瓦的技术人才,无用武之地。银杏大队荒闲碱地多,很早就打算用碱地建个窑厂,由于缺技术和资金,无力修建。双方联合开办砖瓦厂,可以广开财路,增加收入,还方便当地群众。
 阮兴珠 曹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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