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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借支严重 急需清理收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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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15
第5版()
专栏:建议与要求

职工借支严重 急需清理收回
前不久,我们对本市81户工商企业流动资金不合理占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职工借支、拖欠公款的现象相当严重。有四种情况尤其值得重视:
一是部分干部利用职权,长期占用公款。如有个机械厂,科长以上干部43人,拖欠公款的就有26人,平均每人欠款209.76元,6个副书记、副厂长以上的干部都欠了公款。又如某公司的经理,本人月工资102.76元,但他从1975年以来,先后在三个单位借支公款1,696.14元,长期占用,至今分文未还。
二是采购人员欠款多。企业采购人员中有80%拖欠公款,平均每人欠款210元。有的采购人员公私兼顾,甚至假公济私,借款不怕多,还款慢慢拖,结果债台高筑。如某化工厂的两个采购员,分别借支公款1,459.21元和1,633.33元,拖欠长达十几年之久。
三是一些职工调出后欠款成为悬帐,无人过问。有个煤矿的供销科长,在原工作过的两个工厂分别借款106元和945元,已经拖欠十年有余,现在他人已退休,欠帐依旧。再有一个局,调出的职工共欠款3,594元,1979年以后财务上只有一笔总欠款帐,连欠款人名单也没有。
四是有的财务部门有章不循,造成个人借欠有增无减。财务部门凭条子、面子办事,给一些职工特别是负责干部借支开了绿灯。某厂的销售科长欠了公款,财务科在发工资时扣了一点,这个科长大发雷霆。结果财务科就放弃原则不扣了。
尽快地把这一笔被占用的资金清理、挖掘出来,对于搞活企业经济,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都很有作用。
建议各企业、单位的财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按照财政部《关于职工借用公款问题的规定》办事,刹住个人借支公款长期不还的不正之风。
江西萍乡市人民银行 汤中明 李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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