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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应该舍弃它的蛮横态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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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16
第2版()
专栏:

美国应该舍弃它的蛮横态度
本报评论员
在北京举行的中美纺织品协议第四轮谈判,由于美国方面坚持对我国对美出口的纺织品采取歧视性的严厉限制措施,未能取得任何成果。
中美两国签订的第一个纺织品协议已于去年年底到期。为了续订新的协议,中美双方贸易代表曾先后举行过三轮谈判,均未能达成协议。在第四轮谈判之前,美方就宣布,如果谈判达不成协议,美国准备实施单方面进口限制。这次谈判就是在美国这种无理威胁的阴影笼罩之下进行的。
中国方面为了争取达成协议,充分考虑了美方的要求,在谈判中作了合情合理的让步,有些让步幅度是相当大的。可是美国方面坚持极其蛮横的态度,不仅不作出任何实质性的让步,甚至节外生枝,提出新的无理要求,扩大对我国纺织品进口的限制范围,降低年增长率,致使讨论多次陷于僵局。在对我纺织品进口的限额水平上,美国方面公然违背过去所作的关于“不削减原有配额”的诺言,提出要对我重要品种的配额进行大幅度削减。为了保持中美纺织品贸易的正常进行,为谈判创造良好气氛,中国方面三次向美方建议,在暂时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商定一项临时安排,同时继续谈判。可是美方对此根本不予理会,反而用宣布准备实行单方面进口限制向中国施加压力。这些事实充分表明,美方对于谈判毫无诚意,也不想作出任何建设性的努力。因此,中美纺织品第四轮谈判未能达成协议,其责任完全在美国方面。
美国在中美纺织品协议谈判中的态度,完全违反了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的规定和国际贸易的惯常作法。众所周知,国际间的贸易必须遵循平等互利和互相协商的原则。中美之间的贸易是1972年以后才恢复起来的。就纺织品来说,中国向美国出口的纺织品只占美国纺织品总进口的6%,比有的国家和地区要低得多。而且,中美贸易长期不平衡,中国一直处于逆差。从通常的情理来说,在中美贸易中有理由实施进口限额的应该是中国,而不是美国。所以,无论是从中美贸易关系的发展或保持两国贸易的平衡来说,美国都应认真考虑中国的合理要求。可是美国却错误地以为中国有求于它,在谈判中不是平等协商,而是傲慢地企图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只要求中方大幅度地让步,自己则不作实质性的让步。这种蛮横态度,是中国方面绝对不能容忍的。
发展中美贸易,加强两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对巩固和发展中美两国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方面是从中美关系的大局出发来对待中美纺织品协议谈判的,美国当局应该舍弃现在这种错误态度,为中美贸易经济关系的顺利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如果继续坚持错误,那就不能不对今后中美两国的经济贸易关系带来有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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