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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种行业企业特点采取不同形式 山西过半商业企业实行经营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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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17
第2版()
专栏:商业企业要逐步实行经营责任制

根据各种行业企业特点采取不同形式
山西过半商业企业实行经营责任制
据新华社太原电 新华社记者程敏、李东升报道:山西省大部分商业企业坚持实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服务效果。
山西省商业系统的经营责任制是在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展开的。到1982年,全省按核算单位计算,实行经营责任制的商业企业有2,231个,占全省商业核算单位总数的63%以上。全省有76个饮食服务企业实行了集体或个人承包的经营责任制。
山西各地商业部门的经营责任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特点,采取了多种形式。如经营工业品的百货、交电、糖业和商办工业,大多实行“利润包干、基数留成、增长分成”的办法,就是以前三年平均利润作为基础,参照当年增长情况,合理地测算出利润基数,一定几年不变。每年企业的利润基数按比例留成,利润增长部分,企业和国家按比例分成。工业品零售商店则实行“利润包干,超额分成”的办法,除上交一定数量的利润外,超额部分由零售商店和国家分成。有政策性亏损的公司、菜站和食品行业,一般采取“亏损包干,定额补贴,减亏分成,超亏不补”的办法。饮食服务业则实行“利润留成,超额分成”,有的实行集体或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在奖金分配上克服了平均主义,实行按劳分配。
由于实行经营责任制,把企业经营的好坏同职工的个人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大多数企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果。表现在:扩大了购销,搞活了经济;改善了经营管理,加强了经济核算和考核制度;改善了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经营责任制,近两个多月来,山西省和各地、市商业部门的领导干部纷纷带队,深入不同类型的商业企业召开各种座谈会,总结和交流实行商业经营责任制的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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