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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王小华虐待妻子被判刑五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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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17
第3版()
专栏:

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王小华虐待妻子被判刑五年
编者按: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虐待家庭成员的罪犯必须依法惩处。有的人把虐待行为和一般的家庭纠纷混淆起来,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致使被害人上告无门,造成严重后果,这是错误的。有关部门应从这一类案件中吸取教训。
本报讯 最近,福建省光泽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审了一起残酷虐待妻子案。罪犯王小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王小华是光泽县变压器电炉厂工人,出身于干部家庭。他因从小缺乏管教,常恃势打人,在当地堪称一霸。死去的邵素琴,生前是县饮食服务公司服务员,聪明贤惠,勤劳刻苦,于1977年由双方父母包办与王小华结婚。婚后,王小华把妻子视为奴隶、佣人,经常骂、打,罚跪、罚饿,用螺丝刀钻手臂,用剪刀插掌心,等等,还不许邵素琴对任何人讲,否则,就要加倍“惩罚”。邵素琴每月工资除了伙食开支,都被他搜刮净尽。
心地善良的邵素琴,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多次向王小华所在单位哭诉,向妇联要求保护,向法院申请离婚,但都以家庭纠纷问题,批评王小华完事。王的犯罪行为没有受到惩处,对邵素琴的虐待有增无已。1981年12月12日,邵素琴在王的残酷殴打之后,自缢身死。
杨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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