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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位主义相互扯皮 官僚主义敷衍推诿 枝城水陆联运中断25天国家损失很大 中纪委进行了调查,即将作出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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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21
第1版()
专栏:

本位主义相互扯皮 官僚主义敷衍推诿
枝城水陆联运中断25天国家损失很大
中纪委进行了调查,即将作出严肃处理
本报讯 记者谢荣镇报道:1982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湖北省宜都县松宜铁路管理处与枝城港务局两家因33万元货车延期费问题“扯皮”,发生了一起煤炭水陆联运中断事件。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事件发生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检查组,到湖北进行了调查处理。
枝城镇是焦枝、枝柳铁路与长江中游的一个交汇点。在枝城火车站与枝城港(简称枝港)煤码头之间,有一段750米长的铁路联络线,归省煤炭管理局所属的松宜铁路管理处(简称松铁)管理。从贵州和山西开来的运煤列车,须经枝城车站转由松铁用机车牵引,送到港区码头装船,然后利用长江运到华东地区和湖北沙市等地。早在1979年6月,松铁先与襄樊铁路分局(简称襄铁)签定运输协议,规定了车辆进出松铁的停车时间,襄铁要对超停时的车收取延期费。1980年3月,松铁又与枝港签定了为期一年的协议,规定在港车辆的装卸时间,对超停时的松铁要收取延期费。这两个协议对加速车辆周转是有好处的。但松铁与枝港的协议执行4个月后,由于枝港管理不善,机械卸车设备不配套,劳力不足,夜间不作业,货车停港时间长期达不到协议规定的标准。因此,枝港领导感到吃了亏,不是采取积极措施改进工作,而是站在本位主义的立场上,不想继续履行协议。协议一年期满后,双方就拖欠的延期费的清算和修订协议问题多次协商,没有取得一致意见。松铁仍坚持按原协议统计枝港超停时数,枝港从1980年4月至1982年9月欠交延期费累计33万元。在同一时间内,松铁欠襄铁延期费28.5万元。枝港不承认原协议有效,不同意如数付款,致使松铁无法支付欠襄铁的延期费。后来,松铁、枝港、襄铁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利益,竟各自滥用手中的权力,你压我,我压你,采取错误的手段来解决经济纠纷。先是襄铁于去年10月26日错误地采取停止和限制松铁向外装车的措施,使松铁在经济上受到损失;接着,松铁为了压枝港,于11月15日下午断然下令:“凡进枝港的一切货物从本月16日零时起一律停运”。从颁布命令起到12月11日凌晨止,水陆联运中断了25天。
这一事件,不仅造成很坏的政治影响,也使国家在经济上蒙受了很大损失。据统计,25天中有297车货物没有进港,计有煤炭275车,木材16车,焦炭6车。由于山西和贵州来的运煤列车不准进港,大量煤炭在港区外卸在铁路线两旁,货主被迫从民间和地方租用汽车、拖拉机把煤炭倒运到码头,每吨煤要多付运费4元多。
而卸在铁路两旁的煤炭,被一些人明抢暗偷,加上落地损失,共损耗约229吨。这一事件影响到江苏、浙江、湖北许多企业的生产和人民生活,使国家蒙受的经济损失超过了33万元。
这一事件集中地暴露了有关领导部门的官僚主义作风。枝城路港双方矛盾存在已久,但有关的领导部门一直没有采取积极的态度去帮助解决问题,有的甚至错误地采取默认或支持的态度。从1981年6月到事件发生前后,有关基层单位和货主给上级有3份正式报告、8份电报、10次以上口头汇报。如果有关领导部门能及时处理,停车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事件发生后也是可以很快制止的。可是,有关经办单位把这些报告、电报转来转去,不了了之。直到中央领导同志亲自过问此事,湖北省才断然采取措施,于12月11日凌晨恢复了通车。
为了制止类似枝城路港“扯皮”的行为,从这一事件吸取教训,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检查组进行了调查。目前,调查已经结束,即将对这一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有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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