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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字当头——谈完善工业经济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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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21
第2版()
专栏:

“责”字当头
——谈完善工业经济责任制
本报评论员
完善工业经济责任制,首要的问题是明确企业对国家应负的经济责任,就是说要“责”字当头。这是我们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国家把厂房、设备、工具、原材料等生产资料交给企业,企业就要合理地利用这些生产资料,保证完成国家交给的生产建设任务。用尽量少的消耗,为社会创造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尽量多为国家提供积累。
工业经济责任制是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企业的经济责任、经济权力、经济利益,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责任是第一位的,是整个经济责任制的核心,是决定经济权力和经济利益的。企业有多大的责任,相应地就有多大的权力;尽多少责任,分配多少利益。当然,权力是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必要条件,利益是实行经济责任制的物质鼓励。但是,如果不把经济责任放在首位,只伸手要权力、要利益,那就会把企业引向脱离国家计划的轨道。
讲“责”字当头,就是要求企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进行经济活动,全面地完成国家计划任务。我们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企业与企业之间,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是互为条件、互相依存的。一个企业完不成国家计划任务,将会影响其他企业和部门的经济活动按计划进行。因此,完善工业经济责任制,要防止和克服只顾本企业的利益,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企图摆脱和削弱国家计划的倾向;要反对不讲产品质量,不讲经济效益,严重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现象。有些企业,国家没有下达生产任务,或者下达的生产任务不足,是不是对国家就可以不负经济责任了呢?不是。不少企业在国家没有下达生产任务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开展经营活动,加强市场预测,广开生产门路,千方百计地生产市场需要的适销对路的产品,弥补了计划任务的不足,对繁荣市场和为国家提供积累,作出贡献。与此相反,有少数企业,在任务不足的情况下,消极等待,躺在国家身上吃“大锅饭”,那就是对国家不负责任。这些企业应当正确对待集体与国家的关系,把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担负起来。
讲“责”字当头,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关系。企业应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保证国家多得,这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只有确保国家能够集中必要的财力,进行能源、交通、科技教育等重点建设,企业才有广阔的发展前途,职工才有长远的利益。企业多留和职工多得,只能在确保国家增收的前提下来实现。完善工业经济责任制,必须实行奖勤罚懒的政策,对那些经营管理好,经济效益高,对国家贡献大的企业,利润留成比例可以适当高一点。对那些经营管理差,完不成国家计划的企业,应当给以一定的经济处罚。那些想不花力气,试图与国家争留成比例,从国家财政上挖一块,或向消费者转嫁负担,谋求企业多留、职工多得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讲“责”字当头,还要认真负责地用好企业的各项留成资金。首先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技术改造的总体规划,把自有资金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技术进步。现在有些企业,对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认识很不足,还没有把技术改造放到议事日程上来,有的仍然热衷于搞外延建设,盲目扩大一般生产能力;有的则把重点放在兴建职工住宅和集体福利设施上。当然,有计划地解决职工的住宅和福利设施问题是应该的。但是,解决这个问题,应在国家计划许可的范围内,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使职工的生活条件有所改善。
工业经济责任制,是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新事物,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使它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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