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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吧,改革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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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25
第1版()
专栏:

吹吧,改革之风
本报评论员
安徽滁县地区农民进入流通领域从事商业活动的消息,是从希望的田野上吹来的一股改革之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农业的政策、体制和经营管理上进行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改革。这个改革带来了农村形势的深刻变化,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不断发展,重点户、专业户大批出现,自给半自给性的生产正在转向商品生产。但是,我们的流通领域,基本上还是三十年一贯的老制度、老办法,独渠道、多环节,与此十分不适应,以致买也难、卖也难,一面积压、一面脱销……。农村商业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可以说是“形势逼着改,农民盼着改,商业职工要求改”。
目前农村商业体制的弊病,主要是缺乏活力。自己吃不了,不准别人吃;自己干不了,不准别人干。这种状况一天不改变,农村经济就一天搞不活。滁县地区农民经商恰恰是在“活”字上大作文章。联户长途运销,使供销部门不收购的几万张芦席运销外地。在产地卖不掉,在城市很需要的“三蒜”,由于贸易货栈的建立而货畅其流。这从一个很小的侧面说明,农村商业渠道一通,就会使堵塞的农村经济活跃起来。
改革,就是破旧立新。不仅农村商业体制的改革,一切改革都要提出和采取与过去不同的看法和做法,需要进行探索和创新。面对着新情况、新事物,一种态度是扶植它,研究它,允许群众进行突破老框框、老套套的实践;对有些问题的利弊一时看不准,允许多观察、多研究,在总结群众经验的基础上,找出存利去弊的办法,这是为群众着想、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另一种态度是反对它,限制它,拿三中全会以前的某些“章程”,或是“文化大革命”以前的某些“章程”来挡驾,反对任何新的尝试和突破,这是不对的。广大农民选择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事实,不是把三中全会以前的“章程”突破了吗?只要是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有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不但那些羁绊我们手脚的陈规陋习应该革除,就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起过积极作用但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具体政策也允许突破。当然,在进行这些改革的时候,有两条必须坚持,那就是四项基本原则和计划经济。
改革,要有眼光,有勇气,有魄力。就全面而系统的改革而言,文章大得很,内容多得很,只能算刚刚破题。我们共产党人要不怕改革,也不空谈改革。当改革之风在中华大地吹来的时候,我们要意气风发地迎上前去,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使这股风吹得更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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