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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犯法理应从严惩处 黑龙江广大干部拥护对王仲的判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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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1-26
第3版()
专栏:

领导干部犯法理应从严惩处
黑龙江广大干部拥护对王仲的判决
本报哈尔滨1月21日电 记者张持坚报道:几天来,黑龙江省广大干部、群众对依法处决罪犯、前广东省海丰县委书记王仲这件事议论纷纷,都说判得好,判得对。
伊春市委统战部部长刘汉卿对记者说,一个领导干部一旦触犯了法律,就严格地依法惩处,这符合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他说,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领导干部经不起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蜕化变质了,对这样的人不绳之以法,就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广大干部、群众对司法部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法处决王仲,表示坚决拥护。大庆市总工会副主席马继瑞、林口县人民政府离休老干部王廉等同志说,现在有些地方大案、要案处理缓慢,或者处理偏轻,群众意见很大。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不管他的职位多高,绳之以党纪国法,才能纯洁党的队伍,促使党风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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