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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经验证明一包就灵,包一个好一个 轻工业改革要突出一个“包”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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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2
第2版()
专栏:

试点经验证明一包就灵,包一个好一个
轻工业改革要突出一个“包”字
据新华社北京电 轻工业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的改革,应当突出一个“包”字;要冲破“吃大锅饭”、“端铁饭碗”的陈旧章法,建立以承包为中心,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相结合的经营责任制。这是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轻工业厅局长会议,总结了广东省四会县瓷厂等体制改革试点经验以后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四会县瓷厂是地方国营小厂。从1977年投产到1980年,年年亏损。这个厂的江元、高火生等10名工人主动提出的由他们承包经营。经过同县经委、县财政局协商,于1981年5月正式签订了集体承包协议书。协议规定承包期为三年,承包后瓷厂的国营企业性质不变。在企业经营方面,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由承包职工集体独立经营。由于承包者是内行,经营灵活,管理严格,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提高。到1982年底,他们不仅偿还了承包前的欠款32,000元,上交的工商税也比承包前增加了4倍。
这次会议在充分肯定这个厂经验的同时,还介绍了吉林、辽宁、河南、湖北、湖南等地二轻集体企业进行承包经营试点的经验。试点经验证明,农村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集体和国营轻工业小企业中同样适用,而且许多企业都是一包就灵,包一个好一个。
会议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要求轻工业系统必须坚决而有秩序地进行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改革,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了几种承包的办法,供各地在改革时参考:
——国营大中型企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习首钢推行经济责任制的经验,企业内部的分配,可以总额不突破,单位不拉平,个人不封顶。有些企业可以实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
——集体所有制企业要真正按照集体经济的特点和要求来办,由统一核算、统负盈亏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职工的工资在“国家拿大头、集体拿小头、个人拿零头”的前提下,要坚决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还可以实行浮动工资。
——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小企业,都可以试行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承包责任制。有些亏损企业可以试行亏损包干制。工作的步骤,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先搞试点,取得经验再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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