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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决心大 措施得力 一抓到底 陕西纠正不正之风取得显著效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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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2
第3版()
专栏:

省委决心大 措施得力 一抓到底
陕西纠正不正之风取得显著效果
本报讯 通讯员袁慕尧报道:去年,中共陕西省委狠刹干部在三“招”(招工、招生、招干)、三“转”(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农村青年转下乡知青)、一“住”(占地盖私房和多占住房)中的不正之风,取得了显著效果。到去年底,全省已清退违反规定招转的人员4,191人,占应清退处理的96%;处理非法建造的私房5,285间,占应处理的88.5%;收回退赔款17万余元,处理多占房1,526间。基本刹住了这几股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歪风。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对陕西的经验给予很高的评价:我们如能象陕西这样,从群众反应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下狠心,采取有力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抓下去,一抓到底,党风方面的问题是可以逐步解决的。
近几年来,陕西省有些干部在“招、转、住”中搞不正之风的问题十分严重。从1979年开始,陕西省委就对这类问题进行过检查,先后处理了一些案件,但由于零敲碎打,收效不大。据陕西省纪委统计,近几年来全省查出在“招、转、住”方面有问题的干部6,400人。搞这些不正之风的人,全省从上到下都有,有的手段极为恶劣。以招、转为例,弄虚作假的手法五花八门。有的更换姓名,冒名顶替;有的将“孙子”充当“儿子”,妻子填为“女儿”;有的假离婚,骗取城镇户口。高陵县三个县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政策,将他们的亲属和有关人员的子女13人,由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激起当地群众的公愤。泾阳、洋县一部分干部大量抢占地皮,在城郊集中建造私房群。西安市委一位副秘书长在6处占用7套住房,总面积达220多平方米。
干部在“招、转、住”中的不正之风,不仅直接损害群众利益,而且严重破坏了党与群众的关系,影响党的威望。1981年底,中共陕西省委下决心要刹住几股歪风。去年1月,陕西省委、省政府派出了由省委书记、常委、副省长带队的10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市)帮助、督促、检查。各地(市)委也派出工作组,帮助各县进行工作。
要清退非法“招、转”的人员,处理非法建造的私房和多占的住房,难度很大。省委认为,清退工作一定要坚决,并明确规定检查纠正的重点是解决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问题。省委首先抓住省直机关81名厅局级以上干部多占住房的问题,退出多占的住房2,299平方米,推动了全省的清退工作。各地(市)也采取有效措施,对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的问题进行检查、处理。同时,省委在全省选择45个情节恶劣、群众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件,由省委、省纪委直接督促查处。渭南县基建局副局长吴国忠,利用翻修住房之机,损人利己,扩大住房面积,提高建筑标准。县委检查时,他不但不认错,反而公开对抗组织,继续违反政策,侵占国家和集体的建筑材料,为自己修建了一座162.5平方米的两层小楼,受到开除党籍和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陕西省委抓住这个典型,在党内通报,又在报上公开报道。各地(市)也选择了70个典型案件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全省在“招、转、住”中犯错误的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20人,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1人。
为了避免清退工作走过场,省委规定了五条验收标准,要求县级以上单位都要进行检查验收。目前,全省已有82%的县级单位验收合格,少数县不符合验收条件的,省委要求补课。一些原来对端正党风缺乏信心的人,深有感触地说:“原以为只刮刮干风,结果下了一场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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