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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重大索贿受贿贪污案 判处张继伟有期徒刑十五年 黑龙江省委给予与此案有牵连的市委副书记张明轩、市委常委张成国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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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2
第4版()
专栏: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重大索贿受贿贪污案
判处张继伟有期徒刑十五年
黑龙江省委给予与此案有牵连的市委副书记张明轩、市委常委
张成国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处分
据新华社哈尔滨1月31日电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一起重大索贿受贿贪污案。主犯张继伟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中共黑龙江省委经过讨论,决定给予与此案有牵连的伊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张明轩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给予伊春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成国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建议撤销他们的副市长职务。
张继伟原是伊春市人民政府驻哈尔滨办事处接待科副科长。经过查证,他从1980年4月到1981年11月,通过其父张明轩和叔祖父张成国等人,先后搞出木材共计1,738立方米,其中1,292立方米被同案犯刘尔轩等人转手倒卖,张继伟从中受贿32,561元。张继伟还贪污公款2,762元,为他人安排工作受贿8,000多元。此外,张继伟以买房为名,非法套取现金3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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