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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仪表总厂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 通过技术协作发展新产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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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3
第3版()
专栏:

四川仪表总厂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
通过技术协作发展新产品
本报讯 四川仪表总厂通过经济办法,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协作,弥补了本厂设计力量的不足,为发展新产品创造了条件。从1978年以来,每年都发展新产品50到70种,而且水平较高,大约有80%左右获得各级科研成果奖。
他们的办法是与15个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签订协作合同,把各方面的技术力量组织起来。这些协作有两种情况:一是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在原理探索方面有所突破,工厂应用这些成果设计成产品,然后给予一定报酬;二是科研单位搞成产品设计,有偿转让给工厂用于生产。通过经济办法进行技术协作,至少有三大好处:第一,可以不受行政隶属关系的束缚,突破地区和部门的界限,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进行协作。第二,可以发挥各种技术力量的优势,搞出较高水平的成果来。第三,可以使科研与生产密切结合,落实科学技术面向生产建设的方针。 孙效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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