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阅读
  • 0回复

生产队不应单方推翻承包合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3
第4版()
专栏:来信

生产队不应单方推翻承包合同
我们生产队有10亩桔园,前三年虽然搞了承包,但都是一年包一次。承包者多,又无长远打算,因此,三年中最高产量只有180余担,生产队每年得纯利不到2,000元。承包者减产挨罚,对承包桔园丧失信心。1981年冬,队里研究决定桔园承包到户,三年内承包总金额定为6,600元,一定三年不变,由各户自愿承包。我钻研过柑桔管理技术,在大会上提出再加900元由我承包。在无其他人应承的情况下,生产队与我签订了承包合同。
有党的政策,有合同法保护,我吃了定心丸,一心扑在桔园上。人勤地不懒,去年产量由前年的125担猛增到382担。总收入近万元,扣除上交和各项费用,得纯利6,000元。丰收不忘国家,不忘邻里,我匀出20多担以平价卖给了县、社各机关和乡亲邻里,又赠送生产队社员每人三斤,其余全部卖给了国家。
我劳动致富了,有的人眼红,大队干部也嫉妒,上下一起哄,把合同推翻了。桔园收归集体,我下的工夫和成本都白花了。
去年底,县政府来人调查,肯定合同是合法的,但又认为“专业户太富了,会影响大多数社员的利益,偏离社会主义方向”,于是以“完善”责任制的名义,把合同变更了,并强行要我接受。
新合同规定,我要上缴1万元。变更合同后,我不愿再承包,想不到遭到了不堪忍受的人身攻击和侮辱。
我请求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维护合同,保护专业户的合法权益。
湖南省隆回县罗州大队第五产队社员 罗运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