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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评刘邦、项羽的成败原因及其是非功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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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4
第5版()
专栏:报刊文摘

重评刘邦、项羽的成败原因及其是非功过
赵文润
公元前202年,西楚霸王项羽败退至乌江,悲壮地自刎而死;汉王刘邦却在群臣的拥戴下,即皇帝位于氾水之阳。关于刘项成败的主要原因,流行的看法是“项羽企图恢复秦以前诸侯割据的局面,那是违反历史发展的规律,也不符合人民要求和平统一的愿望的”。
笔者认为这种看法不符合历史实际。
首先,刘邦与项羽都搞过分封,他们之间不存在什么统一与分裂的斗争。
诚然,灭秦后项羽搞过分封,他自称“西楚霸王”,分封刘邦等18人为王。但刘邦也同样搞过分封。史书记载,刘邦曾经封了143人为侯。在“楚汉战争”中,他曾封韩信、彭越、英布等为王;当了皇帝以后,虽然先后铲除了韩、彭、英等异姓侯王,但是又封自己的兄弟子侄为诸侯王,结果带来西汉初年地方割据势力日益扩大,终于酿成“七国之乱”。
其次,分封并不完全等于分裂,项羽搞分封不是“企图恢复秦以前诸侯割据的局面”。
众所周知,分封制盛行于西周。那时西周还是一个集权统一的奴隶制国家。以后平王东迁,王室衰微,诸侯蜂起,才出现分裂割据的局面。战国七雄并立,则是诸侯割据的典型。而项羽搞分封并不是要恢复到战国分裂的局面。所以韩信说项羽是“霸天下而臣诸侯”。司马迁在《项羽本纪》的论赞中,也肯定“政由羽出,号为‘霸王’”。“政由羽出”,说明项羽是掌握政权的最高统治者。项羽搞的分封,实际上是中央集权的一种形式,与战国的分裂不可同日而语。
复次,必须历史地考察分封制、郡县制的实行。分封制、郡县制的实行,有一个历史过程;人们对二者优劣的认识,也有一个历史过程。刘项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实行分封制,而在于如何利用分封王侯以诱使诸将效力。对此,项羽不如刘邦高明。
以上三点充分说明:刘邦战胜项羽不是“统一战胜分裂”;实行分封制不是项羽失败的主要原因,也不能成为评价刘项是非功过的主要依据。
刘邦胜利、项羽失败的原因究竟何在?这个问题,《史记》有翔实、清楚的记载。概括起来主要有两条:
第一,刘邦多谋善断;项羽自恃勇武,不讲策略。
有人评论说,当时刘邦已五十岁,是位思虑成熟的政治家;而项羽年仅二十六岁,是位血气方刚的青年将领,缺乏政治经验。这话是有道理的。
第二,刘邦善于用人;项羽用人唯亲。
刘邦用人不论出身高下,主张量才录用。刘邦能够对张良、肖何、韩信、陈平等人,言听计从。
项羽骄傲自大,不懂得用人。陈平说:“项王不能信人,其所任爱,非诸项即妻之昆弟,虽有奇士不能用”。韩信、陈平都离开他投奔刘邦。而他所信任的叔父项伯,实际上却是刘邦在楚营中的奸细。
要正确评价刘邦、项羽的是非功过,首先必须忠于史实,依据《史记》所提供的史料,不能囿于刘项斗争是“统一与分裂”斗争的成见。
刘邦在秦末农民战争中起了一定的作用。公元前207年2月,刘邦利用项羽起义军已经摧毁秦军主力的有利时机,乘虚入关,抢先占了咸阳,对于推翻秦暴政有一定的贡献,但并不曾同秦军主力决战,因此较之项羽的武功是大为逊色的。
项羽在反秦斗争中,是指挥起义军摧毁秦军主力的胜利者。他在推翻秦王朝暴政的农民战争中,功勋卓著。
项羽在同刘邦的角逐中失败了。虽然他至死不明白失败的原因,认为“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因而受到司马迁的责备:“岂不谬哉!”然而,司马迁是充分肯定项羽的功绩的,说项羽“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项羽在战场上英勇异常,“瞋目叱之”,敌将“目不敢视,手不敢发”;而平时却“见人恭敬慈爱”,“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在司马迁的笔下,项羽始终是一位既勇猛又豪爽的英雄,直到他最后深感愧见家乡父老,不肯过江东。他虽然失败了,但他的见义勇为、敢作敢当、来去磊落的品格,却使人永怀难忘。从这个意义上说,项羽又是一个令人喜爱的失败者。他的悲剧就在于,因屡战屡胜而骄傲,“欲以力征经营天下”,最后脱离了广大人民的支持,才落得败死乌江的下场。这正是项羽留给后人的最宝贵的教训。
(摘自《人文杂志》198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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