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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违法调换奖售农民的自行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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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5
第5版()
专栏:

他们违法调换奖售农民的自行车
不久前,我县外贸局用其它型号的自行车,将专门用于奖售农民完成外贸产品任务的70辆仿锰式“飞鸽”自行车调换一空。有的人竟调换了两三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那么漂亮的自行车,难道农民就不喜欢吗?请问县外贸局的有关领导和干部:你们这样做,跟农民商量过吗?他们会同意吗?你们设身处地想一想:假如你们是农民,该怎么讲呢?
我们建议:一、县委纪律检查部门应当过问此事,严肃处理有关人员;二、把调换走的仿锰式“飞鸽”自行车追回来,交到应得的农民手中,或作其它适当处理;三、在一定的范围内通报此事,以教育干部,教育党员。 山西朔县 沈农远 郑百贤
·答复·
沈农远、郑百贤同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事情发生后,经县领导多次批评教育,县外贸局的领导同志初步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接受批评,吸取教训。为了挽回影响,县人民政府作了如下决定:
一、将外贸局这一错误通报全县。
二、责成外贸局和外贸公司的负责人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检查态度另作处理。
三、外贸局必须采取措施,把换走未使用的自行车换回来(已追回50辆),按规定奖售给养兔重点户。
山西省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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