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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拿桔子的工人已受处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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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5
第5版()
专栏:答复反应

抢拿桔子的工人已受处罚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你报第八版刊登的《京沈线上丢货多》的来信中,批评我局山海关车站十一月八日有人抢拿列车上的桔子。局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在十二月三十日举行的全局电话会议上,向全局各单位作了通报,并责成锦州铁路分局迅速调查处理。锦州分局和山海关地区党委已于十二月三十一日查明,这件事是山海关工务段运转场第三养路工区副工长王洪才带领的八个临时工干的。他们已对这八个临时工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了处罚;对王洪才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他在全段工长大会上作了检查,并免发他的当月奖金、工长津贴和计件工资。山海关地区党委已将此事通报全区。
为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我们决定在全局职工中,进一步深入进行 “人民铁路为人民”、“尊客爱货”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对偷摸拿铁路货物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对铁路沿线农村社员、厂矿职工、居民、学生广泛进行爱车护路的宣传教育,以使铁路车站秩序尽快好转。
铁道部锦州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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