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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工作在新形势下有新发展 民政部负责人向记者发表谈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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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6
第4版()
专栏:

优抚工作在新形势下有新发展
民政部负责人向记者发表谈话
据新华社北京二月五日电(记者盖玉珉)春节前夕,民政部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指出,全国优抚工作在新形势下有了新的发展,这对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对农村义务兵家属实行普遍优待,这是优抚工作新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近几年,各地根据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出现的新情况,对优待范围、优待标准和优待办法,进行了许多改进和创新。各地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提高对军属的优待标准,绝大多数地区每年优待军属相当于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个劳动力的收入,每户优待现金平均一百二十元左右。对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办法也有所创新,有的在征兵期间评定优待数量,一定三年,做到入伍通知书和优待通知书同时发到户;有的把优待工作同退伍安置工作结合起来,在征得战士及其家属同意后,把优待的现金和粮食全部或部分存起来,等战士退伍回乡时一次发给。这样做,战士安心,军属放心。
妥善安置革命残废军人和复员退伍军人,大力扶持优抚对象劳动致富,是新形势下优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这是我们国家的光荣传统,也是全社会的崇高义务。这几年的优抚工作有了比较广泛的社会性,广大人民群众把帮助优抚对象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主动组织起来做好优抚工作。许多城市建立了优抚联合服务网,为烈军属和残废军人的生活提供方便。仅杭州市上城区站街道,就有粮店、菜场、煤站、医院等三十多个单位参加这一服务活动,使全街道的二百六十多户优抚对象得到了照顾。许多农村对优抚对象做到“四个优先”:生活上优先保证;粮食、优待金优先兑现;医疗优先照顾;遇到特殊困难优先解决。不少地方还以民兵、青年为骨干,建立起“帮战友”小组,义务为军属耕种、管好责任田,解决生活困难。据山西隰县统计,去年全县建立“帮战友”小组一百三十个,帮助军属收割耕种千余亩,做各类好事三百五十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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