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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作协提出改革专业作家体制措施 作协会员要写作可申请创作假 假期内原单位留职停薪,工资由作协付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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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7
第4版()
专栏:

上海作协提出改革专业作家体制措施
作协会员要写作可申请创作假
假期内原单位留职停薪,工资由作协付给
新华社上海2月6日电 (记者赵兰英)中国作家协会上海分会为繁荣文学创作,培养文学新人,最近对专业作家体制提出改革措施。
作协上海分会于1958年起确定一些作家为专业作家,经过二十余年的实践,证明这一体制弊多于利,必须进行改革。他们提出的改革措施是:
一、作协上海分会原有19名专业作家,已有2人去世,2人退休,7人在有关单位负责一定行政领导工作。除少数在文学创作上确有成就的老作家外,其它人员不再列为专业作家。
二、凡有写作能力并对拟写的作品已经酝酿成熟的作协上海分会会员,都可以向作协上海分会提交写作计划,申请创作假。创作假需经作协上海分会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时间分别为半年、一年、二年和三年。
三、申请创作假的作家,如在一年之内仍无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创作成果,即停止假期,回原单位工作。
四、创作假只限实际写作,不包括熟悉社会、体验生活的时间。如作家对作品未酝酿成熟,不能申请创作假。假期已满,又有新的写作计划,则可重新申请假期。假期内,作家的工资由作协上海分会付给,原单位留职停薪。
五、作协上海分会建立组联室,与列为专业作家的少数老作家和请创作假的作家保持经常联系。专业老作家和请创作假的作家每年须将自己的写作情况作一书面总结汇报。
作协上海分会的这些改革措施,是在听取许多作家的意见以后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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