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阅读
  • 0回复

“弃农经商”的帽子应当抛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7
第5版()
专栏:

“弃农经商”的帽子应当抛弃
映光
长期以来,在“左”倾思潮影响下,“弃农经商”成了“资本主义”的同义语。农民贩运农副产品,叫“弃农经商”。对于“弃农经商”行为,轻则当成资本主义倾向加以批判,重则当成资本主义活动加以惩处。
这些做法,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堵塞了城乡流通渠道,妨碍了农业生产。彻底纠正这些做法,除了实行正确的政策以外,还必须对长期流行的“弃农经商”概念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弃农经商”的说法,是把农业同商业对立起来,把农业看成是绝对好的,把商业看成是绝对坏的,二者有如水火不相容。这显然是一种误解。商业同农业是相辅相成的。农业作为独立的生产过程来说,是不能离开流通过程的。农业在开始生产过程之前,要从流通领域获得必要的生产资料。农业在结束生产过程之后,要通过流通领域出卖它生产出来的商品,否则就不能继续再生产。这个道理说明,农业生产和再生产的不断进行,是不能离开商业的。不仅如此,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还要从流通领域获得他们所不能生产的生活资料,舍此也不能继续再生产,这也是不能离开商业的。
“弃农经商”的说法,是只许供销社在农村搞商业,不许农民从事商业活动,以为只有这样才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也是一种误解。诚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要有国营商业发挥主导作用和供销合作商业发挥主渠道作用。但是,从我国的实践看,在流通领域,单有国营商业、供销合作商业两条渠道是不够的。在城市,国营商业不可能“一统天下”;在农村,供销合作商业也不可能“包揽无遗”。允许农民从事长途或短途的贩运活动,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决不能视为资本主义。
“弃农经商”的说法,是主张把农民永远固定在耕地上,以为只有这样才能发展农业生产。这种看法和相应的做法,是不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的,也是违反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律的。我国农业发展缓慢,主要是过去长期推行一套“左”的做法,违反经济规律,违反自然规律。不从根本上纠正“左”的做法,农业是没有出路的。应当看到,我国有三亿多农业劳动力,平均每人只负担五亩左右的耕地。从种植业来说,不是劳动力不足,而是绰绰有余。因此,发展我国的农业,不是把三亿多农业劳动力固定在耕地上,而是要使多余的劳动力向广大山地、草原、水面进军,向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方面进军,向农村科学教育文化事业进军。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不应当阻挡。
“弃农经商”是我国封建社会长期流行的“重农抑商”思想影响的产物。如同主张“重农抑商”反映的是小生产观点一样,反对“弃农经商”实际上也是小生产观点。为了进一步搞活经济,是应该抛弃“弃农经商”这顶帽子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