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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运等外高粱酒厂得利农民增收 定襄县委纠正对齐海荣等立案审查的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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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8
第2版()
专栏:

贩运等外高粱酒厂得利农民增收
定襄县委纠正对齐海荣等立案审查的错误
本报讯 通讯员锦才、白素、程训报道:中共山西省定襄县委纠正立案处理农民贩运等外高粱的错误,积极疏通商品流通渠道。
定襄县每年都有几百万斤不合收购标准的等外高粱无法处理。一些人搞起了长途贩运,把这些高粱运往大同、五寨等地的酒厂。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这种长途贩运被当作投机倒把活动进行立案审查。
县委经过调查,认为农民搞这项贩运好处很多:等外高粱国家不收,群众不分,又难贮存,贩运出去以后,死宝变活宝,农民增加了几十万元的收入;酒厂解决了原料不足的问题,增加了上10万元的盈利;国家也增收税利169万元。此外,农民贩运粮食并没有影响粮食征购任务的完成。
县委于去年11月17日决定:撤销对农民齐海荣等三人的审查,把已经退赔的款全部退还本人,为他们恢复名誉;积极支持、帮助会经营者搞好正当的长途贩运。对他们在贩运中搞不正之风进行批评教育,帮助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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