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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纪委查处分房建房中的违纪问题 查清一件 处理一件 公布一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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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9
第3版()
专栏:

南京市纪委查处分房建房中的违纪问题
查清一件 处理一件 公布一件
据新华社南京电 中共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查处党员干部在分房建房中的违纪问题,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公布一件。
去年11月中旬,南京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领导认真检查处理党员在住房建房方面的违纪问题。市纪委的领导干部则重点抓住一些影响较大的违纪事件进行查处。南京化学工业公司乙烯工程指挥部材料处副处长、党支部书记徐克锦,利用职权,侵占国家已经征用的土地,擅自动用指挥部的工程建筑材料和运输工具,与别人合盖了一幢面积为23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侵占国家财产达5,600多元。情况查清后,市纪委及时批准了南化公司党委关于开除徐克锦党籍的决定。徐克锦现已被撤销行政职务,由检察院立案审查。
对于房管部门干部在住房上营私谋利的错误,市纪委更是抓住不放,严肃处理。南京市玄武区房管所副主任张广银,利用自己掌管部分房权之便,要挟有关单位把他看中的住地的房主人搬走,使自家住房越来越宽。他还私自为亲友和“关系户”安排了12处住房,并且曲意奉承,为上级扩建新建住房超过了规定面积。市纪委除同意市房管部门党组织给予张广银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外,还提出,张广银多占的住房要退给原单位,他经手为上级新建扩建的住房中,超过规定面积的部分,一律收回另行分配。
对领到居住证而超过三个月不住进去的,限期要求将房证交回,由房管部门根据情况分别处理,对应收回的住房一律收回,分配给缺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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