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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县马英等滥占耕地建私房受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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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09
第3版()
专栏:

吴忠县马英等滥占耕地建私房受处分
本报讯 记者崔诚五报道: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最近严肃处理了一批党员、干部和职工非法占用耕地建造私房的错误。对无视党和国家规定,滥占耕地建房的51名党员、干部和职工,一律限期搬出,将房屋折价归公;对其中错误严重、影响恶劣的古城公社党委书记马英等四人,分别给以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和党内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
为了严肃党纪国法,吴忠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除将非法占地建造的私房全部折价归公外,还报请中共银南地委批准,给马英以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的处分;给吴振华以撤销党内职务并建议撤销其行政职务的处分;给李世俊和王垣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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