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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贯庄村的农业互助合作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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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4-14
第2版()
专栏:

  孟贯庄村的农业互助合作社
乃谷
冀南鸡泽县孟贯庄村,靠近滏阳河,土地质量不很好,沙碱地多,好地在丰收时,每亩产量约在四斗左右,但盐土很丰富。在历史上,农民对农副业生产几乎都是同样看重的。在抗日战争时期,这村处在一个严重的游击战争环境中,周围五里地有四个敌据点,敌伪破坏得残酷。一九四二年,遭过一次大灾荒,灾荒以后,农民的生产力几乎摧毁殆尽;全村人口由八百四十人减少到五百人;男的死亡了一百八十七人,女的死亡了一百五十三人;九十二头耕畜完全没有了,农副业生产工具也大大的减少了,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恢复农副业生产,不走组织起来的道路,困难是无法克服的。这就是该村农业互助合作社产生之前的情况。
农业互助合作社是以小组为单位,把各户的土地、劳力、耕牛等主要生产手段都组织起来,合作经营,实行分红制。因为土地劳力等属于各户所私有,生产果实也归各户私有,并须求得所得合理,所以在合作办法上,就采取土地劳力作股,按股分红(一般是按地四劳六分红)。土地根据质量好坏,荒芜程度,距村远近等情况评定为标准地,以标准地定股。劳力按体力强弱,技术高低等条件,评定为劳力股;十分为一个全劳力标准,够十分者为一整股,反之为分股。如王心秀组:全组五户,王苏贵原有地二十四亩,经民主评定后,折标准地廿一亩;王清太原有地四十八亩,折地四十亩;王心秀原有八亩,折地六亩;王桂芳原地十亩,折地八亩;李氏原地十八亩,折地十五亩。全组男全劳力四个,都是十分整股;妇女三个都是五分股,儿童四个都是四分股,股分评定后,土地按全组总产量按股分红;如因天灾遭受意外损失,损失部分全组共担。劳力按股按工分红,劳力多者多分,反之少分。为此就必须实行记工,每天分五个小晌,作几晌记几晌;比较好的小组,且实行按时按活计工,按工分红的办法。耕牛合作大体上是两种办法:一种是牛由小组共买,按地亩或按人股摊钱。按地摊钱者使用时不计工(副业生产例外);按人摊钱者使用时计工,推定专人(善于经管牲畜者)负责饲养,牛粪一半归饲养人,一半伙分。草料一般多是按地亩均摊,另一种是牛由各户自由结股伙买,使用时计工。牛力计工一般多是根据农业季节及牛力大小而定,有时一个牛工顶四个全劳力工,有时顶三个工。牛工所得,归牛主分有。有的小组因为牛是按地摊不伙买的,所以牛就全年都以三个全劳力计算,不分农副业的不同使用。农具合作也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农具由组内共买,由组长或由技术能手保管,使用时按需要分配;一种是农具由各户自买,使用时集中起来,由小组长或能手保管。损坏时按情况赔偿,按地或按人摊钱。施肥办法有三种:一种是自由施肥,根据施肥数量和质量作价,如有的小组规定一大车草粪(一千五百斤)作粗粮三斗。另一种是统一施肥,各户的肥料集中起来,有计划的使用,积肥户享受一定的报酬(按肥料数量和质量作价)。再一种是无代价的施肥,谁的肥料用在谁的地上。大家已经感到第三种办法不好。
这样互助合作以后,各户的生产就在小组的统一领导之下组织起来(纺织及其他零星生产例外),整个耕作计划是统一的,这个统一一般是以各户的生产要求为基础,经过民主讨论以后决定的:有些小组在必要时还实行某种作物的调剂,根据土地特性选种适宜作物;宜种菜者多种菜,宜种麦者多种麦,比较好的小组能够按生产季节,按庄稼需要,有计划的按排生活,该做啥就做啥;那一块土地该种该锄该收,就先组织那一块的耕作。比较好的小组,能够按生产任务的需要,有计划的组织劳力的供需,能做啥就做啥,适当的调剂各种技术人材,灵活的变化劳动单位。如在麦收大忙时期,就把所有男女老少一切全半劳力都组织起来,结成一个大的劳动单位,突击麦收。麦收稍缓,即又化大组为小组,某些人翻地,某些人打场。最好的小组,农副业经常结合,这样能很好的利用剩余劳力,他们淋盐和种地分工进行(除大忙时期外),按时计工,按工分红。规定一百斤盐八个工,儿童拾一百斤柴一个工(熬盐用柴火),妇女熬一锅盐顶一个工。刮土、推土、装池看情况决定(因为土厚薄、路远近稍有差别)。分红一般多是统一按劳力工数平均计算,种地和淋盐的一样分。有的小组在农忙时期有专人赶集,推销组内农副业生产品,代各户购买日用必需品,一天顶一个土地劳力工,饭费在营利中报销(一般规定一顿饭一斤烙饼)。全村组与组之间,在大忙时期有时也组织互相变工或卖工。
孟贯庄村经去年一年的努力,全村一百二十八户都组织起来了,成立了三个大队,二十九个小组(其中二十六个小组,按上述办法进行的),民选了一个生产主任。在去年一年的生产运动中,全村一千零二十一亩熟荒消灭了七百二十一亩,卖盐二万斤,赚洋九十万元(冬季生产除外),耕畜由五头增加到十七头,盐锅增加了十六个,其他农具也都有许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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