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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服务局在推行经营承包制中 规定“五不准” 反对“捞一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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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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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沈阳市服务局在推行经营承包制中
规定“五不准” 反对“捞一把”
据新华社沈阳2月10日电 (记者王勤学、赵文泉)沈阳市服务局针对有些单位在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前出现的“捞一把”等歪风邪气,规定“五不准”。
“五不准”是:一、不准三者利益只顾一头,压低包干基数,只在个人多得上下功夫。二、不准偷吃偷拿企业的物资和商品。三、不准以处理废旧资产为名,私分企业的原材料、设备和商品。四、不准在承包前违反财经纪律,乱摊费用,报损财产。五、不准在承包后采取非法手段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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