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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总结商业以税代利试点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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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17
第2版()
专栏:

四川总结商业以税代利试点经验
本报讯 通讯员荀席东、记者贺晓林报道:四川省从1980年初开始在99个国营商业企业中实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的改革试点,通过三年实践取得的成功经验表明,这是一种不吃“大锅饭”的有效办法,全省正总结经验,准备全面推广。
对国营商业企业实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是四川改革商业管理体制的一种尝试。目前,实行这种办法的企业已发展到116个,分属百货、针纺、五金交电、文化用品、糖酒副食等行业。
这些企业实行新的管理体制后,上级不再下达指令性的计划指标,而是通过税收、信贷等经济手段管理企业。企业有充分的权利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以及市场需要安排计划。同时,国家也不把企业的经济盈亏包起来,企业按国家规定的多级超额累进征税制向国家交纳税金,纳税后的利润全部归企业所有,用于扩大再生产、改善集体福利和发放奖金。经营好、盈利多,企业多得;发生亏损也由企业自己负责,国家不给补贴。
三年的实践证明,这项带根本性的改革有力地涤荡着长期以来吃“大锅饭”造成的各种弊端,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显著成果:
第一,调动了企业独立经营的积极性,给国家的贡献更大了。三年来,试点企业上缴给国家的税金(所得税、工商税、固定资产占用税)共达11,260万元,平均每年递增7.55%,超过实现利润平均每年递增6.9%的速度,比试点前三年上缴利润几乎增加一倍。
第二,企业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也获得经济实惠,改变了以前商业设施建设和职工福利排不上队的状况。三年来,试点企业留存资金2,231万元,其中用于职工奖金411万元,余下1,800万元,企业用于商业设施建设、改善职工福利。一些靠国家拨款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事,如今靠自己的力量解决了。
第三,促使企业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负盈亏把职工的经济利益同企业经营效果连起来,试点企业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把经济指标定到门市,包到柜台,有的还对营业员实行计分评奖的办法。这些经济杠杆启动以后,企业面貌大变,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有很大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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