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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新闻界的新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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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18
第7版()
专栏:英国通讯

英国新闻界的新闻
本报记者 梁丽娟
报社林立、新闻总汇的伦敦舰队街这几天自己成了英国报上的要闻。
英国报业理事会报纸委员会2月4日发表了长达219页的调查报告,就英国新闻界在1981年围绕“约克郡撕裂魔”彼得·萨克利夫的报道活动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据称这是1962年以来最猛烈的一次批评,当年报道这一事件的两个记者因此入狱。
1975年夏,一名妇女被人用刀和铁锤袭击。此后五年多内,另外19个妇女也遭到了这个绰号“约克郡撕裂魔”的凶狠杀人犯的残害,其中13人死亡。直到1981年1月,一个因汽车假牌照被捕的人才招认说,他就是“约克郡撕裂魔”。
当时各家报纸竞相刊载有关这个案件的独家新闻,有的报纸不择手段,甚至出高价向罪犯家属收买。社会上对此反应很强烈,纷纷批评这种只讲钱不讲新闻道德的“支票新闻”作法。一位死者的家属认为报纸这种做法是鼓励人们犯罪,对社会有害,是新闻道德的堕落。
经过两年的调查,报纸委员会在报告中列举大量证据,点名批评了好几家报纸,如平时就靠耸人听闻的社会新闻卖钱的《太阳报》、《每日明星报》。连报风比较好的《观察家报》也曾打算给10万镑要一位作家写本书在审判后发表。有些报纸还采取欺骗手段。《每日邮报》为了从犯人父亲那里得到材料,给了他5,000镑,并写信给犯人妻子,答应给她9万镑,最后决定不给钱时还耍了花招,想拖住这个犯人的家属不让别的报插手。《每日快报》先是否认,当律师提供4封有关付款的信件作为证据时,有关编辑又推说是忘记了。调查还发现,不少其它报纸也都干了类似的事情。有的报纸给杀人犯的亲友的钱都多达4到5位数。因此,报纸委员会认为,这些人都靠杀人犯发了一笔“血腥钱”。调查还发现有的报纸给犯人的兄弟、女朋友等人的钱都是4到5位数。这些在审讯时要出庭作证的人都靠杀人犯发了一笔财。
英国报纸委员会早有规定,报纸不能付钱给犯人来刊登其回忆录、不能为从与罪犯关系密切的人或将出庭作证的人索取材料而付钱。但是规定一再遭到破坏。
报纸委员会说,报界如再不自觉遵守该规定就要重新立法来限制这些作法。
一些报刊这几天发表社论和文章支持报纸委员会的报告。《泰晤士报》社论说,报告提供的情况说明,英国报界某些编辑的作法是卑鄙的。在交谈中好些报界朋友都对报告揭发的问题感到可耻和愤慨。一位记者说:“这是老板们的问题。对他们来说,赚钱就是一切,没有新闻道德这回事,报纸委员会只能起监督作用,治不了他们疯狂的贪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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