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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个部委局设经济法规机构 巩固改革成果 提供法律保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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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19
第1版()
专栏:

31个部委局设经济法规机构
巩固改革成果 提供法律保证
据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 据《中国法制报》报道:目前国务院已有16个部、委、局设置了主管经济法规的机构;有15个部、委、局确定了兼管经济法规的机构。
这些法律机构建立后,在草拟、修订、实施、检查经济法规,运用经济法规来指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加强有关经济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整理、编纂各种经济法规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在1982至1986年的经济立法规划中,就有22个属于财政方面的法规。财政部条法司负责人强调,要经常研究经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或修订有关经济法规,以便为改革提供法律保证,巩固经济改革的成果。
许多经济部门的法律机构积极为本部门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有的法律机构在对外经济联系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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