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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荣县政府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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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19
第4版()
专栏:

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荣县政府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
本报讯 记者贾昭全报道:四川省荣县人民政府,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全县贯彻实施。
荣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以后,县人民政府专门就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问题作了五条规定:一、县政府和所属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县人大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二、凡是应当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的事项,都必须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对其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三、县政府和所属各部门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四、县政府和所属各部门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提案,要积极认真地办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五、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要请县人大常委会派人参加,使其及时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县政府应派人列席,及时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两年来,荣县人民政府把政府的工作置于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去年2月,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城镇蔬菜生产、供应情况的汇报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搞好城镇蔬菜生产、供应的决议》。县政府对决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稳定了蔬菜生产面积,落实了蔬菜生产责任制,解决了蔬菜生产和经营性亏损的资金问题。现在,全县城镇蔬菜的生产和供应情况有了明显的改善。据统计,两年来荣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负责地作了3次工作报告和27个专题工作汇报;对县人大常委会去年作出的5个决议,都认真贯彻落实了;339件代表提案,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其中问题解决了的和部分解决了的共259件;对代表小组和代表提出的251条意见和建议,绝大部分都按照党的政策和现有条件及时地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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