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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实行森林管理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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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20
第2版()
专栏:

越西县实行森林管理责任制
本报讯 记者沈纯、通讯员游天泽报道: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从1981年以来全面实行森林管理责任制,各族群众护林、造林的积极性很高。今年全县成片造林17,000亩,社员在房前屋后、沟边路旁植树61万株。
越西县的彝、汉族群众有植树造林习惯,但在社队和社员没有发展林业的自主权时,群众靠山不能养山吃山,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不高,国有森林也受到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里实行森林管理责任制,依靠群众护林,养林,国家付给一定的管理费,允许社员在代管的林区内剔枝、采集和放牧;集体所有的林木,已成林的,采取承包到户、收益分成的办法包给社员经营,未成林的灌木林和荒山,划给社员作自留山,山权属集体所有,社员有使用权和林木继承权。这些办法,把国家发展林业同群众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深受群众欢迎。为了保证森林实现“三无”(无火灾、无滥砍盗伐、无毁林开荒),群众还订立乡规民约,制止乱砍滥伐,一年多来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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