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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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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21
第2版()
专栏:

本报记者调查
带着读者张炳炎写给编辑部的信,记者到陕西印刷机器厂作了调查。堆放在露天的这台大型机床部件的损坏情况,比来信反映的还要严重。如有些铁铸件,用手轻轻一摸,铁锈刷刷地往下掉;一些小零件,散落在包装箱附近的荒草中;有的被人顺手牵羊拿走了。
这台机床为什么落得如此下场?原来是主管部门的官僚主义和厂际之间互相扯皮造成的。
1978年年底,国家建材部要陕西印刷机器厂制造墙壁纸印刷机,并给了他们114万元试制费。该厂拿到这笔投资以后,提出需要增添37台机电设备。但是,原第一机械工业部生产调度局为该厂代订的设备合同中,有4台的规格型号不适用,而且价格昂贵。1979年三、四月间,陕西印刷机器厂陆续收到这些订货合同后,立即致函上级代订机关,并分别向上述4台不对路设备的供货单位发函,明确提出“要求退货”。其中三家回函,同意中断合同,唯独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没有表态。
1979年8月4日,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报告一机部生产调度局,说陕西印刷机器厂按合同订购他们厂的那台镗铣床,已报部局“申请退货”,请局里“火速确定使用单位,以便发货”。此件抄送陕西印刷机器厂。该局不置可否,未批复。9月29日,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又致函陕西印刷机器厂,不同意退货,并预告10月下旬将发货,提请对方“准备接货和付款”。陕西印刷机器厂收函后,于10月3日和14日先后两次报告一机部生产调度局,进一步陈述理由,再次请领导机关“按退货处理”,同时通知供方厂停止发货。调度局仍未批复,供方厂也不让步。
生米已成了熟饭。12月下旬,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终于将货发来。很快陕西印刷机器厂致函供方,说设备虽然运来了,他们厂“承担不了其后果”,要求对方来人处理这台机床。
1980年1月6日,陕西印刷机器厂又报告一机部生产调度局,指出生产厂不同意退货的理由是不充分的,并表示不承担付款责任。为了不使国家物资遭受损失,陕西印刷机器厂给原一机部的报告提出了如下三点解决办法:一、请国家收购;二、请部局另行分配需要单位;三、将设备发回制造厂。问题未解决前,由他们厂代为保管。此件也抄送了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
令人遗憾的是,整整三年过去了,原第一机械工业部至今还未批复,双方厂家也不着急,反正是公家的东西,报废了不损失自己一根毫毛。因此至今都仍在拖、等。
本报记者 景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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