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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婚姻悲剧说明了什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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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25
第4版()
专栏:编后小语

我的婚姻悲剧说明了什么?
六年前,我与同车间的女青年杨思梅相爱,并准备结婚。
思梅的父亲杨敬文,是我县农机一厂党支部书记,他同妻子坚决反对我们的婚事。说什么:我姓潘,“杨家将”自古以来同姓潘的是冤家对头,怎能结亲?从此,杨敬文便以种种手段,极力干涉我和思梅的恋爱。
一次,思梅和我约会时,被杨敬文撞见,他暴跳如雷,对思梅拳打脚踢,还气势汹汹地指着我的鼻子骂。不久,杨敬文利用职权把思梅调到县农机一厂,企图以此割断我们的关系。分别之际,我和思梅抱头恸哭。为了不让她再受迫害,我提出中断关系,思梅坚决不同意。
从此,我们人分两处,只能通过电话或请朋友传信的方式互诉衷情。这时,杨仍不放心,多次威胁思梅:“你就是一辈子不结婚,也不准你和姓潘的好”。杨敬文夫妇还要二女儿对思梅进行监督,连上厕所也要“盯梢”。思梅在偷偷给我的信中写道:“他们简直把我置于死地。”
1981年7月的一天,我和思梅趁下雨到邻居家相会。正说话时,杨敬文夫妇破门而入,对思梅大打出手。在场的邻居上前劝阻,也挨了他们的打。当晚思梅不敢回家,在邻居家躲了一夜。
我是共产党员,面临这种情况,只好求助于党组织。7月19日,我厂的正副主任和两个支委受党支部委托,到杨敬文家去做调解工作。他们举了很多干涉子女婚姻自由造成悲剧的例子,希望他改弦更张。但杨竟然说:“死了拉倒!”厂党支部书记也找杨敬文谈,仍毫无效果。
面对这一切,思梅绝望了。两天后,她服了剧毒药品,用自己的生命做了最后的反抗。
思梅自杀的当天下午,我收到了她写给我的诀别信:你多保重!忘掉我吧!以后,每年腊月,请你给我送上一束花吧!
思梅死了。一个纯洁善良的姑娘,一个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的好青年,竟被无辜地剥夺了恋爱权利,最后死于非命,这是为什么?
我同思梅的正当恋爱,为什么仅仅因为《杨家将》的历史传说,就遭到如此残暴的干涉和迫害?杨敬文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国家干部,粗暴干涉子女的婚姻,逼死亲生女儿,难道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吗?
事到如今虽已一年有余,但我还是要呼吁:奉劝家长吸取这一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要干涉子女恋爱婚姻。象我和杨思梅的爱情悲剧,决不能在我们国家重演!
安徽省五河县造纸厂 潘 浩
父母关心子女的婚姻大事,当好参谋,是应当的。但决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子女,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杨敬文身为共产党员,却被封建思想迷住了心窍,粗暴地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致使女儿自杀。他的这种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有关部门应对他进行处理,为受害青年伸张正义。
青年人争取婚姻自主,需要意志坚强,经得起磨难。当受到打击迫害时,要坚持不懈地进行斗争。不能一遇到困难就悲观失望,甚至轻生自杀。党、团组织和妇联除了做好思想工作外,还应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受害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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