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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惩处殴打新闻记者的肇事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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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26
第5版()
专栏:

要求惩处殴打新闻记者的肇事者
我怀着十分气愤的心情,向你们汇报一起殴打新闻记者、毁坏电视录像设备的严重事件。
去年12月15日,山东省交通厅的同志向山东电视台反映,长清县基建局建材公司以防止沙石外流为由,在济南至长清的公路上设立滕屯交通检查站,并用
“狼牙板”、“狼牙棍”,拦截过路汽车。省及济南市交通部门多次收到一些单位和司机的控告信。经调查,先后有20辆汽车的轮胎被扎毁,严重影响了交通运输。山东省交通厅及济南车辆监理所多次劝阻无效。
山东电视台记者孙唯臣、傅伟了解到上述情况,请示本台领导后,于16日下午去现场采访。省交通厅、济南市交通局和市车辆监理所的同志陪同前往。记者乘坐的汽车接近非法的“滕屯交通检查站”时,正碰上这个站拦住一辆卡车盘查。记者立即赶到,说明自己的身份和来意,并求见他们的负责人。当记者孙唯臣指着路边放置的“狼牙板”询问其用意时,这个站的一伙人蜂拥而上,无理纠缠。与此同时,正在现场采访录像的傅伟,被另一些人围住。有的用手挡镜头,有的拉拉扯扯,其中一个乘傅不备,一拳将他连摄像机打倒在地。孙唯臣连忙喊:“这是国家贵重设备,谁损坏要负责任!”可这伙人置之不理,还有人喝道:“把那个东西(指录像设备)砸了!”随着话音,有人上前又抢又拽。这时,路过检查站的济南部队汽车某团的班长纪凡杰挺身而出说:“我是解放军战士,保护国家财产是我的义务!”说完,便上前护着录像机。这时有人煽动说:“解放军管不着,砸了它!”就这样,解放军班长被推倒在地,摄像机与录像机相连的十芯电缆线被他们扯断,录音话筒被掰断,摄像机和录像机被抢走。陪同记者来的国家交通监理人员梁科同志也被殴打,帽子摔在地下,扯掉了监理服上的钮扣。对于这伙人的暴行,过路群众无不愤慨!
事后,记者前往长清县委,要求处理。县委办公室的一位主任当即决定:录像机要立即交还;后果以后查处。但在场的县基建局副局长梁绍海蛮不讲理,大叫:“录像机要扣留!管他哪来的也不行!”结果,摄像机和录像机被“滕屯交通检查站”非法扣留了一天半。现在虽已归还,但是,这套进口的价值6万多元的设备,已经不能使用。
全国五届人大通过的新宪法刚公布不久,长清县基建局的人竟然如此目无国法,难道能够容忍吗?我呼吁广大群众和新闻界的同志们,谴责这种犯罪行为,希望政法部门惩处肇事者,以安定社会秩序,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权利。山东济南市 李 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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