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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办的企业真正属农民所有 南马乡公社社办企业全面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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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27
第2版()
专栏:

让农民办的企业真正属农民所有
南马乡公社社办企业全面改革
本报讯 记者汪钦、侯志义报道:河北省无极县南马乡公社对社办企业实行全面改革,去年企业总收入和利润分别比1981年增长了14.5%和11.7%。
南马乡公社原有棉油加工、面粉加工、综合加工、农机具修理、贸易货栈、饮料等8个企业单位。过去在收益分配上“吃大锅饭”,在筹集资金和使用人力、物力上搞平调,加上公社和大队对企业收入滥支挪用,形成了社员“养鸡不见蛋”的状况。从1970年到1980年,全社平均每个社员向社办企业投资36元,而企业的收入却基本上没有分配给社员。
去年,这个公社对社办企业的领导体制和经营管理制度进行了以下改革:
一、改社办企业为社队联办企业。首先,改革小组对8个企业的资产逐项进行清理、作价,分清权属。然后,公社和生产队以500元为一股,按握有股份多少,通过民主协商,推选出代表组成社队联办企业股东代表大会。企业实行股东代表大会领导、职工大会监督下的厂长负责制。企业每年的利润除按一定比例用于扩大再生产外,其余按股分红。
二、改企业管理干部委派制为民主选聘制。联办企业选聘了8名年富力强、懂业务、会管理、群众信得过的明白人,担任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
三、改招工推荐制为考试择优录用制。去年,他们采取这种办法,招收了50名工人。
四、改职工回队交款记工制为工资制。企业根据从业人员的技术高低、劳动态度、贡献大小,分三级评定基本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浮动工资的制度。同时还规定每个从业人员每月向所在的生产队交基本工资的10%作为公积金;生产队按国家牌价供给从业人员口粮、蔬菜、烧柴等;生产队不再分给他们“责任田”。
五、改企业管理上的“大锅饭”为“定包奖”责任制。企业股东代表大会将所属企业全年要完成的总收入、产值、利润三项经济指标,分配到每个企业,落实到每个车间、班、组和工人身上,实行百分考核奖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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