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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过问下 黑龙江查处东宁乱砍滥伐国有林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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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27
第2版()
专栏:

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过问下
黑龙江查处东宁乱砍滥伐国有林事件
本报讯 通讯员王海阳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行署1979年在划分宜林荒山荒地给社队造林时,违反国家《森林法》(试行)和省有关划分“两荒”的规定,将大量国有林分给了社队。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公布后,行署负责林业工作的副专员主持,再次将大面积国有林划给社队。仅东宁一县就先后划出70万亩,其中有林面积47万亩。许多社队以“清理造林地”为名,未经合法手续,成沟成片地砍光达5万亩林木。
由于牡丹江行署和东宁县有些负责人掩盖事实真相,致使这一事件长期不得解决。中纪委对东宁县毁林事件非常重视,派工作组协同省有关部门,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全面查证和研究。经省主要负责同志审议,确认事件属于违法划分国有林和乱砍滥伐的性质。目前,黑龙江省已组织工作组,认真查处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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