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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发展党员的“指标”应废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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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2-28
第3版()
专栏:来信

这种发展党员的“指标”应废除
最近,一些地方出现了这样一种怪现象:发展党员,采取“定指标”、“下定额”的做法。
新党章明确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既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要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拒于党外。上述做法,就很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有指标的单位,为完成“任务”,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不给指标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被拒于党外。我认为,上级党组织为了严格把守党员质量关和解决发展党员不平衡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掌握一定的数量是可以的,但不能不加分析地硬性下达发展党员的指标,仍应贯彻执行积极慎重的发展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党员标准。
河北省廊坊地区行署办公室 周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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