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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草案)》 利改税是改革方向 财政部将讨论制订实施办法,今年普遍推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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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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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草案)》
利改税是改革方向
财政部将讨论制订实施办法,今年普遍推广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新华社记者今天自国务院获悉:国务院已经批转了财政部制订的《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草案)》,准备发给各地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同志进行研究讨论,以便尽快修改下达试行。
国务院在批语中指出,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是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上,实行利改税是改革的方向,较之其他改进办法具有更多的优越性。
财政部副部长李朋对新华社记者说,去年底财政部和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曾在上海、天津和济南进行了利改税的调查测算工作,总结了利改税试点的经验,证明在全国国营企业中普遍实行将上交利润改为征收所得税的办法是可行的。这个办法比采取利润包干的办法简便易行,而且能真正体现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原则,也符合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他说,财政部将于最近召开会议,讨论利改税的办法,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以便今年普遍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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