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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们把农民经商看成是“不务正业”,为此,我具体地调查了一个从事季节性长途贩运的农民,得出的结论是:应当支持农民办商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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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02
第3版()
专栏:

长期以来,人们把农民经商看成是“不务正业”,为此,我具体地调查了一个从事季节性长途贩运的农民,得出的结论是:
应当支持农民办商业
中共江苏省溧水县委书记 周成明
最近,我调查了一个农民从事季节性长途贩运的情况,从中得到许多启示。
这个农民叫徐军,今年22岁,1978年高中毕业后,回乡务农。1981年春天,蘑菇上市,农民手里有不少等外菇(又叫菜菇),供销社不收购,农民吃不了,在当地又卖不掉。徐军想,如果把这些蘑菇运到大城市去卖,可是个“宝”呀!于是,他就做起贩运蘑菇的生意来。开始,他到农民手里或供销社去买,后来,他跟供销社签订代收合同,不管数量多少,全包下来。开始,他在南京农贸市场上零售,以后除直接零售外,又与南京三大菜场、三大饭馆订了供货合同,每天把蘑菇运给这些菜场和饭馆。徐军从事等外蘑菇的贩运,奉公守法,恪守信用,遵守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他每年干两季(春、秋菇),两年来共贩运蘑菇两万多斤。干部群众对徐军从事贩运有很多议论。这两年,徐军先后打了三次入团报告,由于有些人认为他是“不务正业”,没有被批准。家庭对他也有压力,说什么“我们经济上不要富,只要政治上进步”,不让他继续搞下去。
青年农民徐军进行季节性长途贩运的前前后后,给我哪些启示呢?集中到一点就是:农民应当有自己的商业。为了适应和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光靠国营商业、供销社是不够的,还要支持农民自己经商,适当发展农民个体商业。农民进行长途贩运,有利于扩大农副产品的销售,有利于解决产地积压、销地缺货的矛盾,最终有利于农村商品生产。
供销社过去曾经是合作经济,是农民自己的商业机构,后来升级了,变成了国营商业。这种做法,同我国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是不相适应的。为什么供销社不能象徐军那样,千方百计做好这种一举数得的事呢?就是因为体制不合理,官商作风严重。徐军所在公社的供销社去年收购荸荠,合格的给南京罐头厂运走了,许多不合格的荸荠没有及时运出去销售,堆在那里,任其腐烂,结果收购一季荸荠,亏损800多元。这就十分清楚地显示出改革商业体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长期以来,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人们把农民经商看成是“不务正业”,把长途贩运看作是“投机倒把”,把经商赚钱看成是“不劳而获”。徐军所以受到社会舆论的责难和家庭的阻挠,主要原因就在这里。我们必须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教育,使大家认识到,农民应该有自己的商业,我们要支持农民从事贩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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