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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信局 昨起减低电信价目 并开设书信电报及夜间长途电话业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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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1-12
第8版()
专栏:

  北京电信局
  昨起减低电信价目
  并开设书信电报及夜间长途电话业务
北京电信局为了适应当前国家的社会经济情况,从本月十一日起将电信价目减低了,经过这次调整以后,电信资费每一单位改为人民币一、五○○元,国内普通电报每字本省九○○元(原为一二八○元),外省一、三五○元(原为一九二○元),译费每字一○○元(原为一六○元),总的平均电报价目减低了百分之二十五,市内电话月租费将丙种用户取消,并入乙种计费,甲乙两种基数照旧,公用电话的价钱减低了百分之二十八,市内零售每次四○○元(原为五五○元),市内电话附带费减低了百分之二十到最高百分之九十,装、移押机等费另定有分期缴付及优待办法。另将不适合目前社会需要价目较高的,特快电报和特快电话取消,又开放了半价收费的书信电报和夜间长途电话两项减价新业务。这些说明了人民电信的经营与服务上,将因价目的降低而更普遍了。
(北京电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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