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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包给农民造林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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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03
第5版()
专栏:

荒山包给农民造林好
山西省晋东南地委常务书记 白清才
在我们晋东南地区,自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以后,农业生产出现了一个崭新的局面。林业生产怎样才能开创一个新的局面呢?近两年来,我们在一边考虑,一边实践。现在看来,把荒山包给农民造林是条好路子。
晋东南是个山区,山高石头多,土薄树木少,荒山荒坡就占了总面积的86.2%,其中荒坡900万亩,宜林荒山360万亩。近一年多来,我们先后将42万亩荒山,包给了13万户农民,结果造林16万亩,达到承包面积的三分之一还多;成活率多在90%以上,最高的97%。造林能有这样快的速度,这样高的质量,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把荒山包给农民造林为什么能有这样好的效果呢?道理很清楚,跟农业搞“大包干”一样:责、权、利明确。凡是那片林种得好、管得好的,你去问,总是责、权、利明确,不是承包给个人的,就是划给那家的自留山。相反,那里有牛羊啃、乱砍伐的现象,不用问,肯定那里还在吃“大锅饭”。过去社社队队虽然都有护林员,但是责任心强的实在不多,原因就在护林员和林业没有直接关系。如今不同了,把荒山包到了户,和农民有了直接的利害关系,真是“坏一棵树就象割身上一块肉”。我们地区第一个承包荒山的专业户是武乡县石窑会大队的高庭朝,他全家七口人,四个劳动力,从1980年春天开始,承包了200亩荒山造林,30亩育苗任务。他一家吃住在山上,结果超额100亩完成了造林、育苗任务。一户一年造林的面积,等于全大队三十年造林保留面积的三分之一。我们就是抓住这个典型,推动了全地区的荒山造林。
有的干部怀疑这样做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方向。其实,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要看事物的本质。把荒山包给社员造林,社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荒山还是属于集体所有,变化的只是经营方式。这不正象土地包给社员耕种一样吗?“大包干”一定就三五年,把土地包给个人,尚且不会改变集体所有制的性质,把一些荒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毫无一点收益的荒山荒坡包给个人造林,又怎么会改变社会主义的性质呢?眼下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大胆地把荒山荒坡包给农民个人,把合同订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并保证兑现。如遇到困难或天灾,收益减少,要想办法帮助承包户,承包户收入多了不眼红,不忌妒,不随便更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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