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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发农村能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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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04
第2版()
专栏:社论

积极开发农村能源
解决农村能源问题,是八亿农民的迫切要求,也是关系到实现农业现代化,以及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平衡、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我国的第六个五年计划,把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列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的方针和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当前,我国农村能源,一方面严重短缺,一方面又严重浪费,利用效率低。解决的办法,一个是开源,一个是节流。从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出发,当前首先要以节能为重点,抓好农村的改灶节柴工作。我国广大农村一直使用旧式炉灶直接燃烧生物质能,浪费极大,热效率一般仅10%左右,全国每年烧掉大约5,400亿斤秸秆和3,000亿斤薪柴(其中包括部分合格材)。我们要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如三、五年),在多数地区,基本普及投资少、见效快的省柴(省煤)灶,初步改革传统的用能方式,缓和缺柴地区农民燃料供应紧张的状况。据估算,如果这项工作搞得好,每年将可节省柴草3,000亿斤左右,使相当一部分秸秆得以还田。推广省柴灶要强调扎扎实实做工作,讲求实效,与本地自然条件、群众生活习惯以及燃料情况相结合,坚持典型示范、群众自愿,由点到面地逐步发展。
农村可以开发利用的各种能源中,薪炭林与沼气综合经济效益显著,技术上也比较成熟,是目前开发农村能源的重点。我国大部分地区具备种植薪炭林的条件,尤其是西北、华北、东北以及其他丘陵地区,发展潜力很大。即使是平原地区和人口稠密区,也可在房前屋后、河边道旁发展薪炭林。一个农户如有四亩左右薪炭林,经营好了,足够全年烧用。发展薪炭林还有利于改善小区域气候,防止水土流失,有多方面的效益。
我国农村沼气建设发展较快,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规模,引起国际的重视。开发沼气是一种具有综合效益的措施,能够从多方面满足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需要的用能,既可以为农民提供优质气体燃料和照明能源,又可为农业生产提供速效有机肥,为社队工副业生产提供动力能源,有利于统筹解决农村燃料、肥料、饲料和社队工业与轻工、手工业原料。总之,开发利用沼气,符合自然界的物质循环规律,同其他用能方式相比,有很大的优越性。我们应当十分重视发展沼气事业,把它作为今后解决我国农村能源问题的重要方向。发展沼气要有一定技术条件,要因地制宜,稳步发展,重视经济效益。当前应以小型分散为主,解决农民生活用能为主,同时抓好沼气发电、沼气动力以及城镇沼气的试办工作。要办一个成一个,抓质量和科学管理,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要鼓励社队集体创办沼气服务公司,发展沼气专业户。
我国水利资源丰富,除了大江大河由国家统一规划开发利用外,星罗棋布的中小河流,可结合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依靠社队的力量,兴建小型水电站,以满足农业生产和生活用电的需要。此外,积极开发利用我国极其丰富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以及开发小煤窑等,都是解决我国农村能源问题的重要途径。
搞好农村能源建设,要执行“六五”计划中提出的方针,即“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充分合理利用农村的各种自然资源,积极发展农村能源。早在195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曾经发出指示,要求各地认真抓好农村能源,特别要解决好农民“烧”的问题。二十多年过去了,现在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做好规划,不是依赖国家,而是发挥社队集体的力量,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把这件关系八亿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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