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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一劳教所改革劳教工作 送劳教人员回原单位试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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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3-04
第4版()
专栏:

山东省第一劳教所改革劳教工作
送劳教人员回原单位试工
山东省第一劳教所积极改革劳教办法,把部分表现好的劳教人员送回原单位试工,让他们边劳动,边接受群众的教育。最近,有关部门对试工情况进行考察表明,有条件地实行这种办法,有利于劳教人员的改造,本人高兴,家长满意,原单位也欢迎,这是教育挽救失足青年的一项有效措施。
山东省第一劳教所去年初在青岛市进行劳教人员试工的试点。第一批试工人员共十三人,其中两名原来无职业的,由劳教所另行联系了劳动场所。劳教所对试工人员定期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予以提前解除劳教,表现不好的重新收所劳动教养。去年七月,山东省第一劳教所根据考核情况,对第一批试工人员中表现突出的八人宣布提前解除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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